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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全县县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12 】 【选择字号: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4﹞36号)、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发﹝2014﹞48号)精神,经县编委领导同意,决定制定全县县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明确职责任务,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细化人员编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建立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努力实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事分开,明确职责任务。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合理确定事业单位职责任务。

2.坚持精简高效,规范机构设置。按照一个事业单位原则上承担一个类别职能的要求,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3.坚持着眼发展,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强化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4.坚持总量控制,明确编制结构。按照现有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规范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单位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二、制定“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职责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划入、划出、增加或加强的职责。划入的职责,即从其他单位划转本单位承担的职责。划出的职责,即划给有关单位或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责。增加的职责,即有关部门下放的职责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增加的职责。加强的职责,即原来已承担但需要进一步强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职责,全面、具体、清晰、准确地界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明确本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

(三)内设机构。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一般不设3名编制以下的内设机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一般不设5名编制以下的内设机构。3名编制以下的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按照现有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本单位领导职数,总量上只减不增(股级机构不核定领导职数)。如有职责调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人员编制作相应划转。

(五)其他事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包括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事项、直属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其他需要专门明确的事项等。

(六)附则。明确三定规定的解释、调整和监督检查等事宜。

三、制定“三定”规定的工作步骤

制定三定规定的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沟通衔接。县直各事业单位及时与县编办衔接,明确本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限额和规范三定规定的具体工作要求。

(二)制定“三定”。县直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在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好相关工作,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本单位的职责任务认真研究提出本单位三定规定草案,反复论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县编办。

(三)严格审核。县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单位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有关事业单位修订完善。

(四)研究审定。县编办对各事业单位修订完善的三定规定进行复审后报请县编委会研究审定,并按有关程序批复。

四、制定“三定”规定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规范三定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制定规范三定规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开展这项工作。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指导把关,确保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三定规定,明确主要职责,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细化人员结构,三定规定初稿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审定后,要及时与县编办沟通衔接,同时征求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初稿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制定。

(四)按时报送“三定”草案。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草案务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县编办,三定规定草案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附件模板从asia28365自行下载。

 

附件: 陇西县xxx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格式)                       

 

 

 

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陇西县xxx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格式)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4﹞36号)、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发2014﹞48号)精神,制定陇西县xxx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陇西县xxx 隶属县xxx管理,x级(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股级)建制,为公益一(二)类、财政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xx职责划入xx。

……

(二)划出的职责

1、将xx职责划给xx;

2、将xx职责交给xx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承接xx职责;

2、增加xx职责;

3、加强xx职责。

……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xx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工作;

2、受陇西县xx局委托,承担…………工作

…………

(注:将本单位职责任务逐条列明)。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陇西县xxx 设x个内设机构:

1、xx室

职责……

2、…………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陇西县xxx 核定事业编制xx名(管理岗位xx名、专业技术岗位xx名、后勤岗位xx名)。其中,领导职数x名。其中:设xx1名、副xx x名。  

    五、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则

    本规定由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